2014年合肥肥东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上述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规则依次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七)签约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乡镇卫生院临床、护理、影像、检验岗位,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所报岗位内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规则顺序选择)。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县卫生局:0551-67751036
县人社局:0551-67724912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551-67722110
附件:肥东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东 县 卫 生 局
肥 东 县 监 察 局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