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2014年10月招聘1名物业经营部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是海珠区国资局下属一级企业,主营物业经营管理业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物业经营部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国资管理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工民建或物业管理、中文、计算机等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一定业务管理、写作、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持有C1或以上类别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招聘职位信息
现面向全社会公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10月26日,共11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职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手写一份《自我推荐信》,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计生证明等于2014年10月31日前发至邮箱地址lucyluk_gzb@21cn.net。所有资料信息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认为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参与面试。
(三)面试
1、时间:2014年11月6日
2、地点:总公司五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分数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和审查的招聘结果,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按照《关于执行海珠区国资系统直属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新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34025693
2、联系人:陆小姐
附件:职员招聘报名表
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