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2014年10月公开选聘1名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选聘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选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0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选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合,低学历者不能报考高学历,高学历者不能报考低学历。
2.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止为2014年9月30日。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3.对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印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面试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3.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07室,电话:28948121。
四、测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若达不到1:10,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相关部门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龙岗城市更新网站公布。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选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考试总成绩排定顺序,按总成绩高低最终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选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考核,且在体检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
2.考核内容为拟选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3.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六、本公告由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公开选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公开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