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
2014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
广州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5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请参考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zfda.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gz.hrssgz.gov.cn)和广州市食品检验所网站(www.gzspj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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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报名之日。
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14年10月31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001职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002职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代表性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目录、所从事科研项目目录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个人简历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棠新西街58号5楼)。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由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不再进行人工审核。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报名费用: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001职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含1:3)。如低于该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不低于该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
002职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含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紧缺专业岗位认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前三天须进行资格复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核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中001岗位还需参加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