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2014年洛阳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9日讯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制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在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14名,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2名。
2.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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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第一学历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84年8月3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4.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现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防疫检疫工作。
2.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动物医学专业、动植物检疫(动物方向)2个专业;5.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 10月16日17: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在高新区农村服务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且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或免笔试资格,不享受相应政策。
4.其他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