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8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用中心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二)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7日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研究机构工作经验或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招聘单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者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应聘者反馈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主要测试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二楼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87055502、87056819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