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忻城县委员会党校关于面向社会招聘财政供养临时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水电音响管理员还持电工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1)报考保洁员、水电音响管理员的人员到忻城县委党校(县城南新区体育馆旁)领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报名。联系人:莫晓毅(老师)电话:5512383
(2)报考保安员的人员到南宁兴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忻城分公司(忻城县城中路锦滨苑小区)领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报名。联系人:石宝荣(经理)电话:13878239009
(二)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由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保安人员考核由县委党校与保安公司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安公司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试用期)1年,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月工资为145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另外由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国寿绿洲意外伤害保险1份。聘用期(试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党校
2014年9月30日
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党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 职位 | 人数 | 工作职责 | 资格条件 | 面 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