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省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26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单位简要情况如下:
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是省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是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棋类、模型等非奥运动项目及其优秀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和日常训练职责。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是省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射击、射箭、自行车等运动项目及其优秀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和日常训练职责。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长兴县。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属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包括提供社会公众体育健身服务、承接体育赛事及文体表演、负责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等。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系省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能是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要求,负责全省体育彩票的规范销售管理,统筹规划全省体育彩票销售渠道建设,制定全省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省体彩销售系统的正常运行,按规定上缴相关资金等。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浙江省体育局信息中心是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负责浙江省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体育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培训、应用推广及大型体育赛事综合信息化服务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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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省体育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8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0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30日-10月1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因位于长兴县,其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要求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5日,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体育知识,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区分岗位。
笔试资料:2014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参加并完成笔试的人数若低于1:5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但最少不低于1:3)。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中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