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4年招聘9名法官助理、执行助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执行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法官助理3名;
2、执行助理6名(限男性)。
二、工作岗位
1、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
2、执行助理在法院执行局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7、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8、本人没有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一)法官助理报考条件
1、且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0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执行助理招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后出生),户籍为徐州市区户口;
3、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
四、招考方式
此次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的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告后,统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五、报名方法
1、本次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招聘工作由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6日17时止。报考人员可在鼓楼区法院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gl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2张1寸照片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并递交或寄至鼓楼区法院政治处。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六、用工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招录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属聘任制,试用期为3个月,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程序
1、笔试
2、面试
3、体检政审
八、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21004
电话:0516-80282812
传真:0516-80282818
E-mail:1955380632@qq.com。
九、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