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5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视力、听力、形象良好,能苦耐劳,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团队精神;
3、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507
2、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dpxqjgzx@163.com
报名联系人:罗先艳咨询电话:0755--28333381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好本人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条件设置了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清单。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面试
面试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结果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