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24名聘用制职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经开区干部职工在数量上不足、专业性上不强与现行工作任务繁重现状之间的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员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24人。各招聘岗位详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9月2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9月29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9月2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2.报名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黄河路135号卓越大厦2楼),咨询电话:3840697。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黄河路135号卓越大厦2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
2.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4年10月29日在国家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geta.gov.cn)上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简章》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5)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在经开区(含原小河区)连续工作3年及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经开区(含原小河区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从2011年10月9日起),可享受加分政策,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上加5分。对报名可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将进行为期5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办理加分手续时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手续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8楼816室。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