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24名聘用制职员简章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上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geta.gov.cn/)上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项
1.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用人单位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建立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职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填写《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开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职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1.《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2.《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职员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