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重庆永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http:///chongqing/)将2014年下半年永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永川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即1978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10月13日)前已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10月3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登录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sm.aspx)首页,点击“在线服务”中的“考试招录服务”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2、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6日12:00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14年10月16日17: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10月19日9:00- 10月2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