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京剧团)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京剧团)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6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京剧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京剧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京剧艺术的创作、演出及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四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京剧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我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2、年龄。由于武戏演员岗位专业特殊性,武行培养对低年龄段人员较为适宜,故年龄限制在25周岁及以下。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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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songjing1105@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五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1、武戏演员岗位、乐队司鼓演奏员岗位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现场表演(演奏)与综合素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总分为100分,表演能力测评、职业认知测评分别按70%、3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演员(演奏员)的基本功、实际
舞台表现能力、唱念作功和职业素养等。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艺术档案管理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11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戏曲化妆岗位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由于本岗位属工勤技能岗位,重点考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进行化妆造型、贴片子、包大头等一系列操作,总分为100分。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演员和演奏员岗位按照表演能力测评成绩高者为优先,艺术档案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jjzj.com/,“最新资讯”);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