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8名简章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承担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8名,其中:开发区管委会内设事业单位岗位7名;乡镇(街道)365便民(社区)服务中心岗位11名(其中定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村官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日。其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面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要求:参加开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开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二楼。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涉及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报考定向开发区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满6年期离岗人员以金华市委组织部备案为准);如果现为事业编制人员,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占50%,面试占50%。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的,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占40%,面试占30%,量化考核占30%。各项分值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评价。考核办法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制定。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联系电话:0579-83183910
传真:0579-82067829
附件:
3、报考证明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