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招聘高校及高职院校简章
包头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及高职院校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蒙汉兼通毕业生。详情请阅读《包头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及高职院校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内蒙古户籍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在我区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户籍迁在区外院校的原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或档案的时间要求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退役的人员,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人员(户籍要求同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止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8的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20日8:30开始至9月24日17:30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9月26日17:30时整。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