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65名简章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内)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片区、金西三镇片区居民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卫生服务、宣传、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5名,其中: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名;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秋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西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苏孟乡中心卫生院3名;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19名;汤溪镇中心卫生院10名;罗埠镇中心卫生院8名;洋埠镇中心卫生院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职称证书、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上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由现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3、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人。
4、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62700。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知识科目)、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和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