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90名)
201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9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4日讯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商洛市镇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4年商洛市镇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所需条件确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8日至1996年9月8日);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商洛市生源或具有商洛市常住户口(2014年9月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绩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服务基层项目”四类人员(“三支一扶”(陕西振兴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不能报考;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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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9月2日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0:00至9月12日18:00。
2、报名网站: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angluo.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
承诺书。考生所填写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中,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网上审核截止至9月13日18:00。
4、岗位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退还考试费。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8:00。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50元标准收取。贫困考生持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可免交考试费。申请免交考试费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社局办理减免手续。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在9月24日上午12:00--9月26日18:00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准考证、报名信息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参考材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大纲(省人社厅网站刊载)
本次招聘,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安排,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