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58年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名,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622亩。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9人,其中管理岗位3人,专业技术岗位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考核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4年9月15日期间,登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123.157.149.17:804/)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考试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时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即可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9月下旬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评要素包括仪态仪表、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日期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123.157.149.17:804/,“公告信息”栏);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zjt.gov.cn/,“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04906(人事处), 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8481801(杨老师),0571-88481797(俞老师)
附件: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