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大学招聘公告
2014年大连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3日讯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的相关规定,大连大学组织部分附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
2014年9月1日通过大连人才网、半岛晨报、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大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3日,每天9:00—15:00。
(二)报名地点。采取到大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16房间(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50-5号)现场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报考同一岗位应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的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
(三)资格审查办法。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笔试资格、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在报考人数未达到应聘人数比例时,将退回报名、考务费)。一张一寸照片,并在指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①笔试的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②笔试的内容,笔试采用A.B两张试卷,其中应聘到大连铁路卫生学校和非医护岗的人员采用A卷,A卷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组成;应聘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的医护人员采用B卷,B卷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两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资料:2014年大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的时间定于2014年9月16日,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④笔试由大连大学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⑤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大连大学招聘工作委员会划定合格分数线。同时在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对于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拟定参加面试人选。拟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笔试合格的人数不足2:1时,笔试合格人选可以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否则不予聘用。
(二)面试
①面试时间:由大连大学人事处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面试方式可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抽题答疑、结构化面谈等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与面试的权重各为5:5,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由大连大学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由大连大学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前选定两家三甲医院,但不提前公布体检信息。
对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以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大连大学校长审批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招聘岗位而产生空缺,则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检与监督
(一)大连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
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教授组成,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二)大连大学纪委监察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