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市西工区区属学校招录方案
2014年洛阳市西工区区属学校招录聘用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该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属学校招录聘用教师4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公务同考试网(http:///henan/)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4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4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6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中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日语、韩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应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现未就业。
备注: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所报专业需与毕业证显示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英语、日语、韩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需与毕业证显示专业一致(具体目录详见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初中聘用教师职位2名:
初中化学1名 初中信息技术1名
(二)小学聘用教师职位38名:
语文8名 数学8名 英语3名 日语1名
韩语1名 体育6名 音乐8名 美术3名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考生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网上缴费(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时间:2014年9月2日9:00至9月5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9月5日17:00前到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7号楼人社局208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在西工区农村任职满3年的考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市西工区区属学校招录聘用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样式见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7号楼208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西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