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民乐交响乐交流中心招聘11名演奏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福建民乐交响乐交流中心是隶属福建省文化厅的事业单位,下辖福建民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福建民乐交响乐交流中心是隶属福建省文化厅的事业单位,下辖福建民族乐团、福建交响乐团,是福建省从事民乐和交响乐演奏艺术的省级专业团体。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8月29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民乐团演奏员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竹笛演奏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竹笛演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阮演奏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琵琶或中阮演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胡演奏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二胡或中胡演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贝司演奏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