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喀什地区公证处聘用简章
2014年新疆喀什地区公证处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9日讯近几年来喀什地区公证业务工作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喀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经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影响聘用的重大问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阶段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8-2656686、2822439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56686
附件:(一)《喀什地区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收自支)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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