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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4-08-29 21:13:06事业单位190 收藏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1名后勤服务人员  根据北海市编办《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1名后勤服务人员

  根据北海市编办《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和《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http:///guangxi/)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职位

  北海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办公室文员兼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综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北海市常住户口(含一县三区);

  4.男性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

  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大学专科(含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2.具有连续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计算机及网络基本知识,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熟练掌握文字录入、编排等技能,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集体讨论、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公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北海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主楼8楼,联系电话:0779-3801918、2033022)。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市工信委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海市工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北海市工信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报名情况,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中,依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择优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报名人数未达到6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的对象,组织进行考察,如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情况调整比例。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休检,费用自理。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集体讨论

  经市工信委党组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北海市机关(参公)单位聘用后勤服务人员审核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我委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使用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北编办《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本方案由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北海市工信委纪检监察室电话:0779-2034432

  附件:报名表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