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协勤人员面试工作通知
2014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协勤人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
根据《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http:///guizhou/)现将进行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4年9月3日,为期一天。
二、面试地点:剑河县人民法院四楼党组会议室
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考生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对象3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6名。(名单详见附表)
四、面试方式
(一)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9:00准时开始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4年9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到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领取。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3、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县法院五楼大会议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上午9:00整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7天(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在此期间如考生对入围面试人员有异议,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六、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本通知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和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布。
咨询电话:0855—522695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