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黄陂区南部地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武汉黄陂区南部地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1日讯为做好黄陂区南部地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7号)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南部地区所属学校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批准,2014年度在南部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75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6.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它省级)派遣资格;
7.应聘相应学段教师岗位的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为:
(1)年龄在2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2)报考小学和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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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2: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2014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审查应聘申请。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7:00。区教育局要及时对应聘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注明理由(审查时间控制在工作日24小时以内)。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8月30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报名确认
通过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4年9月2日9:00至9月5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9月25日9:00至9月27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由区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应聘人员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同时考察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综合知识科目占30%。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纪检部门指导并参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3日区教育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11月2日之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考生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后拟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紧缺岗位,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将以专题报告报市招聘办,经市招聘办备案后实施。
2.考生成绩由区人社局提供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10月11日之前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
1.10月11日--13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由区教育局指定。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3.区教育局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区教育局务必做好相关登记。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经区人社局批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