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界首市人民医院、界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更好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界首市人民医院、界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经研究,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由市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组织招聘,市纪检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范围和人数
2014年招聘护理80人(其中市人民医院招聘70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0人),计算机2人(市人民医院招聘),共82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专业条件:见附表。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方法
㈠、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电视台、招聘单位网站及院内公示栏等处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招聘信息公告7天。
㈡、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8日—9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9月2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2013年及以前护理专业毕业生凭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或合格人员成绩单;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证、护士资格成绩单报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4、报名志愿: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上选报一家应聘单位(界首市人民医院或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不得多选,否则视为无效。建档报名缴费后,不得更改志愿。
5、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㈢、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安排有关人员共同审查。
㈤、界首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五、统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和内容
护理专业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和本专业知识两门课。综合知识(一)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卫生工作政策法规及护理心理学、命题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护理学及相关医学知识。
计算机专业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二)和本专业知识两门课。综合知识(二)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能力测试、命题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网络、办公自动化、数据库语言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综合知识(一)或综合知识(二)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按3:7的比例合成每人的笔试总成绩。
5、优惠加分项。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必须系第一学历)笔试总成绩加2分。
6、应聘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公布。
六、资格复审
依笔试总成绩(含优惠项加分,下同)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优先)。被确定为入围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界首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护士资格证、本人准考证等进行认真审查。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卫生局、人社局等单位抽专人成立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市人社局、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公示栏等处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③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⑤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⑥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⑦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十、签订合同
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本科生聘期五年、专科生聘期三年,期满后视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办理续聘手续。
十一、待遇
1、按照招聘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2、全部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