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德市总工会招聘编制外镇街工会专干公告
五、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资料:2014年宁德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宁德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若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宁德市公务员局和宁德市总工会网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面试的组织。由宁德市总工会统一组织。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各县(市、区)总工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政审、考核。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聘用单位完成政审考核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人数不足的,原则上从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宁德市总工会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宁德公务员局、宁德市总工会网站和各县(市、区)工会“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
3.待遇:工会专干聘用期间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标准的80%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亦参照同类事业在编人员标准的80%发给。
九、其他事项
1.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2比例的,按1:2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宁德市总工会统一对外公布。
2.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宁德市总工会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县(市、区)总工会原招收的志愿者、组织员等临时合同工、派遣工,需在9月16日~17日向聘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在工会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累积加10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对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4.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5.由于本次资格复审将在国庆节期间进行,望报考者将所需的复审材料提前准备好。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