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宁海县“对标亮绩”招聘部分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告
2014年宁波宁海县“对标亮绩”招聘部分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2日讯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对标亮绩”方式,招聘实际工作能力强、善于攻坚克难的部分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以“对标亮绩”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目标职位
根据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招聘5名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岗位职责说明书》)。
(二)招聘范围
1、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4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3、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宁海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及以上(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止),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8月底前,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现役军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报考,并且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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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8月15日9时-8月19日16时。 报名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4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对标亮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个人信息表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20日9时-8月25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8月26日9时-8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 28日16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8月29日9时-9月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9日9时-9月12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基层实际工作案例分析、写作,满分15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成绩以40%权重计入总成绩。
笔试资料:2014年宁波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