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乡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繁荣发展,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和铜人社通〔2014〕5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120名。为认真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县直事业人员11名,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事业人员109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4年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双江办事处及凯德办事处事业单位的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报考其他乡(镇)事业单位职位的须为江口县户籍或生源。
2、在江口县服务两年及以上的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以上人员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等次及以上。
3、在江口县乡村医生岗位服务三年以上的少数民族乡土医生。
4、在江口县村(社区)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5、江口县户籍的退伍军人及所在地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土医师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5、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6、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部分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7、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除退伍安置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4年8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口门户网》和《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江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公告。
《江口综合门户网》和《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分别为:www.jiangkou.gov.cn,www.jkr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考生应严格依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选择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工作定于2014年8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0日(每天8:30—17:30)。
3、报名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报考县广播电视台01职位的须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发作品50件以上,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出具同级人社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报考县广播电视台02职位的须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制作作品30件以上,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出具同级人社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3)报考乡镇幼儿园01职位的,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幼儿园02职位的,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且为男性。
(4)报考少数民族乡土医师职位的,须出具少数民族证明,《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服务时间证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 “四项目”人员职位的,在江口县服务两年以上的已离岗人员须出具服务时间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在岗人员须出具服务时间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单位和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