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4年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是惠州市卫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核补,共有事业编制109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品会计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止。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14年8月15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2014年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zspfbfzyjs@126.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由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负责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书、合同书、学历认证证明、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到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经惠州市卫计局和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于8月21日在惠州市卫计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笔试范围为会计实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卫计局公众信息网及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评委由惠州市卫计局和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由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卫计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计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8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