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临港开发区街道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2014年宜宾临港开发区街道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6日讯根据沙坪、白沙湾街道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经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临港开发区街道财务人员面向宜宾市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宜宾市户籍(住宿自理)。
(二)年龄18-42周岁,指199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专以上(含普高、职高、中师)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财会电算化、审计、金融、税务。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户籍在临港区范围内具有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证的被征地群众;或户籍在临港区范围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从事村(社区)及以上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被征地群众。可报名参考(后两类人员先签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者本人工作认真,为人正直,敢于坚持财务制度,具有良好会计职业道德。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财务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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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招聘单位为临港开发区沙坪、白沙湾街道。其中:沙坪街道3名,白沙湾街道2名。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2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待遇按《街道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可调减相应招聘名额。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就地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8月19日
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财务统计中心302室。
报名时审核毕业证、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资格证原件等相关证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中专(含高中)以上学习、近5年来工作简历1份。
(二)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
考试包括笔试、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采取逐轮淘汰方式产生拟聘人选。
(一)笔试。主要测试会计法律、法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相关内容综合为一科,总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操作技能测试。
(二)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基础、信息录入速度、考查Excel表格应用、Word文档及财务电算化基础应用。总分为100分,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前两项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分别计算出结果后加总,加总后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2位小数,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前10名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沙坪、白沙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按2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成绩计算方式与前两项考试一致。
八、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即5名考生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
2.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及政审
考核及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财务人员要求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政审包括无明显违规违纪记录,平时思想道德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等。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及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沙坪、白沙湾街道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单位对报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由招聘单位将材料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