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2014年8月招聘6名三类岗位(工勤)人员公告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属司法行政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人员空缺,特向社会招聘三类岗位(工勤)人员6名,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1、行政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人
条件:男性,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政治素质好,其中一人需驾龄3年以上,持A证能熟练驾驶大客车,另一人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C证),能熟练驾车,部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2、水电工1人
条件:男性,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电工上岗证,吃苦耐劳,有多种特殊行业上岗证优先。
3、文秘人员1人
条件: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办公电脑软件操作。
4、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维护1人
条件:男性,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或信息通讯等相关专业毕业,有一定工作经验,能独立上岗。
5、勤杂人员1人
条件:男女不限,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人勤快、吃苦耐劳。
二、待遇
行政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水电工、医务人员、文秘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维护人员,试用期及第一年工资按照区直戒毒所三类岗位普通工人工资约1800元/月;勤杂人员试用期及第一年工资1500元/月。以上人员均购买五险。试用期及第一年合同期实行聘用固定工资,其它方面待遇与所内工作人员相当。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按本系统三类技术岗位工人工资(机关工勤人员)套改工资,并按政策逐年晋升工资档次,按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招聘范围:社会公开招聘,本地户口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5-25日。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辖区派出所的政审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体检证明报名。
(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定。
(四)录用:面试合格后,经招聘单位审定,对招聘人员进行录取和试用。试用期
为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如工作表现好,可续签合同。
五、咨询电话:0779-668125913807791224王女士。
六、单位地址:北铁一级公路与南北高速公路交汇处往东300米。
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