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涪陵区招聘涪陵巴蜀初级中学教师简章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拟招聘学科岗位数,按该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两次)。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确定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涪陵巴蜀初级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附件 | ||||||||||||||
涪陵巴蜀初级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岗位类别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性别 | 职称或职(执)业资格 | 其他要求 | |||||||||
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 涪陵巴蜀初级中学校 | 语文 | 5 | 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下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