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东营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81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应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岗位、综合县直32-34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医学类岗位为山东省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六)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及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位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利津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东营服务的外地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应聘限东营户籍的非定向招聘岗位。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1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9:00— 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6日—8月8日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7日16:00。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将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小时后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直接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7月24日11:00—7月28日11: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8月6日—8月8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二楼会议室(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