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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忠县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职工简章

2014-07-17 19:49:04事业单位195 收藏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2014年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简章  为优化师资配置,规范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2014年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简章

  为优化师资配置,规范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工作,促进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忠委办发〔2012〕90号)、《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范围

  忠县城区所辖缺编学校。

  二、遴选原则

  遵循“总量控制、学段对口、岗位竞聘、公开竞争”的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对稳定,非城区学校必须根据本校实际,控制报考人数,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并将学校研究确定的报考人数计划于2014年7月17日12时前报教委人事科备案。

  2.学段对口原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与现任教学段相同的岗位进行报考,即小学教职工限报小学岗位(含特殊教育学校),中学教职工限报中学岗位(含职教中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3.岗位竞聘原则。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时,遴选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需一年后转评。

  4.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遴选岗位

  具体遴选岗位见《2014年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本县非城区学校在编在岗、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任教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教职工。

  3.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报考,须本人申请,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4.在现单位工作三学年及以上。经上级组织同意支教、借调、上挂学习锻炼的,其工作年限视为本校任教年限。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6.报考中学岗位(含职教中心)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含特殊教育学校)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电工岗位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中心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电工岗位须取得电工证。

  8.现从事岗位(单位证明)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报考生活管理岗不受此项限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5周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布遴选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 联系电话:54866082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工作岗位证明、现任教学校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7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1.笔试时间于2014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为闭卷考试,采用客观性命题,2B铅笔作答。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笔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于2014年7月29日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1: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相应递减该学科人员的遴选人数,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4日。面试人员于2014年8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教委人事科报到,未按时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对象。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计算

  由县教委、县人社局按面试成绩,分学校分学科等额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确定拟遴选人选时,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教龄长者优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

  (六)考察

  县教委委托遴选学校对拟遴选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由委托学校在《忠县城区缺编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拟遴选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县教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调动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发文试用。对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

  2、试用时间三个月。试用期满,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