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彩中心)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组织进行。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负责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体彩中心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体彩中心的8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7月3日—8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http://www.tyrc.gov.cn),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岗位、条件等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可查询“考务问答”(附件2)。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修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实习)经历等。填写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在网络报名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文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派遣证、劳动合同或者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英语等级证书(自愿提供)。
应聘者请将上述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和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的图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发送至caipiaozhaopin@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部门和岗位”。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人力中心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可在当日),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5.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体彩中心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7月9日—10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具备笔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16日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客观性试题和申论构成。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初定于7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7月16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彩中心研究、确定,于7月28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采用发布公告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体彩中心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3、不足1:5的岗位,由体彩中心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