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4年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6日讯因工作需要,经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宜宾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简介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13年经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成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北部的金秋湖区域,核心区规划总面积为28平方公里。作为市区共建的创新型农业科技产业园,园区秉承“共同、稳定、带动、效益、摒弃、培养、创新”的理念,坚持“协同一致,共同推进、有序开展、转化升级、创新管理、和谐共赢”的原则,贯彻“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谋建设”的基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创建中外合作典范,聚集创新要素,以生态优先、低碳绿色为基准,以资源集约、循环高效为主线,充分利用园区自然条件,围绕宜宾特色资源茶叶、竹木、酿酒谷物等开展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孵化、转化、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服务,形成生态高效的产业链体系,培育与发展园区生态文化,大力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全面构建、形成与提升园区的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园区的示范、辐射功能,最终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型、智慧型、绿色生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在此基础上正式组建了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园区已与德国巴伐利亚州化工集群(CCB)签署了《宜宾中欧农业生态园区建设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园区内联合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欧农业生态园区”。按照《宜宾中欧农业生态园区建设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中欧农业生态园的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技术引进和培训、招商等领域进行有效尝试和深度合作,建立欧盟进出口贸易平台等合作内容,目标是把园区建设成为一个代表世界农业发展方向的现代有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所招岗位均是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面向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财政保障基本经费。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报名人员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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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27日、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临时办公室(酒都剧场11号门四楼)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临时办公室(酒都剧场11号门四楼)领取。
五、笔试
1.考试范围:公共知识,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资料:2014年宜宾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7月5日(星期六),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资料:2014年宜宾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七、拟聘人选
1.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经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批准,可以按照招聘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核与公示
1.体检: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核。
3.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人事考试网和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3天。
九、聘用和待遇
根据公示结果,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报管委会审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通过试用期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综合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宜宾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2.按照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综合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83105777 监督电话:18683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