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42名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河南博物院等11家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2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霞为组长、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处长秦曙光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技教育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推荐1《河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热爱文化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文化网、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7月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文化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备案。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推荐2,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用人单位留存1份,报考人员留存1份,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另1份待报名结束后,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厅人事科技教育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7月3日。
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 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艺术表演团体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岗位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应聘人员直接到有关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下表)现场报名。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 | 郑州市文化路86号 | 李光明 | 0371-63945416 |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郑州市陇海北三街9号 | 韩朝会 | 0371-66322065 |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11号 | 甄奎 | 0371-65963945 |
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 郑州市健康路143号 | 赵卫东 | 0371-63929956 |
河南省图书馆 | 郑州市嵩山南路150号 | 杨利超 | 0371-67181490 |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5号 | 刘成恩 | 0371-87559527 |
河南艺术中心 |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一号 | 王勇 | 0371-61001775 |
河南省京剧艺术中心 | 郑州市纬一路9号 | 苏静 | 0371-63861362 |
河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 | 郑州市金水区a东里路31号 | 张黎华 | 0371-66223516 |
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中心 | 郑州市红专路57号 | 郑红旗 |
0371-63391255 |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