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政法系统选调法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组织部、编办同意,现将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年现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法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法官、检察官条件;
3、全省法、检系统的在职法官、检察官,或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4、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以上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名额
6名法官职位。
三、选调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等方式。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路488号7楼)。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情况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如实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法官职位为法律知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以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七、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九、办理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在选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832-5099505、0832-5099032
监督举报电话:0832-5099510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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