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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公告

2014-05-29 20:42:51事业单位209 收藏
  (http:///anhui/)将2014年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合肥市卫生

  (http:///anhui/)将2014年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合肥市卫生系统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合肥市卫生系统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卫生系统2014年上半年单位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2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卫生系统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日9:00至6月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10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6月12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18日至6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面试或专业测试形式
科目1 科目2
卫生
岗位
《卫生基础知识》占50% 《护理专业知识》占50% 专业测试,
详见公告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下午。

  14:00-15:30   《卫生基础知识》

  16:00-18:00   《护理学》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2014年7月4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科目2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