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5名。其中:县级单位工作人员166名;乡镇工作人员1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4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条件要求见《职位一览表》中第一部分:县级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安龙县服务期满离岗未就业或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生;隶属于安龙县乡(镇)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原户籍属安龙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驻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
具体条件要求见《职位一览表》中第二部分: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安龙县乡(镇)任职满1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2014年8月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至6月15日(星期日)。
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龙县栖凤办事处迎宾大道盛世龙城对面)。
报名及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书。除中专(技校、职高、高中)毕业证书外,其他学历证书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能查询确认的不予报名。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4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一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6张;
5.已辞职或者在2014年8月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
6. 在安龙县服务期满离岗未就业或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生须持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或由省级颁发的基层服务证书;
7. 原户籍属安龙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安龙县人武部盖章的退伍证明;
8.驻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和单位证明;
9. 隶属于安龙县乡(镇)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乡镇党委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社会事务办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为2:1)比例的职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报名时,考生按照《招聘简章》填写《报名表》,然后由县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至6月22日(星期日)在报名点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交报名费凭据领取。
六、考试
本次考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教师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他职位只进行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