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绵阳市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绵阳市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7所市直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教师,其中:绵阳南山中学12名、绵阳第一中学6名、绵阳实验高中9名、绵阳普明中学2名、市花园实验幼儿园8名、市机关幼儿园8名、绵阳民族中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四川公考网www.scsgk.com等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5.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8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学历、年龄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8.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9.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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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负责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学校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初审、政审考核等工作,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笔试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等程序逐轮淘汰确定拟聘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6日至5月13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7:00)。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⑤我市行政区划内中小学在编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⑥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政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市教体局、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人社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于2014年5月16日送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缴费和办理《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到市教体局指定单位办理《准考证》,《准考证》于2014年5月20日至23日在招聘单位领取,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三科(测试)为150元。
六、考试
(一)笔(测)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的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