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绵阳市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笔(测)试方式:分为笔试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两种方式。
①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语文学科为180分钟)。两科总分1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50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刊登);《专业知识》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绵阳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②测试科目: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总分10分,测试时间为15分钟。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测)试考试资格。
4.缺考任何一科应考科目或笔(测)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参加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按照笔(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试讲人员,试讲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试讲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试讲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试讲比例为1:5。
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笔(测)试成绩和参加试讲人员于2014年6月3日前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试讲
1.试讲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考生进行试讲考核。试讲考核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上午8:00,试讲考核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应聘者于当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指定地点参加试讲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试讲者,收取试讲费80元。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参加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课题,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组考官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试讲考核学科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成绩。
2.试讲考核内容和教材:试讲教材均为绵阳市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试讲考核相应学段二年级教材(高中为新课程教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试讲考核小学五年级教材。试讲考核所需教材、教参等由应聘者自己准备,可以带入候考室或备课室,但教参等资料不得带入试讲考室。应聘幼儿园教师主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自弹自唱、舞蹈、命题绘画、讲课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命题绘画和讲课现场抽题。
3.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的确定:试讲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综合面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实际试讲人数比例为1:3至1:4以下的(不含1:4),综合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实际试讲人数比例为1:4和1:5的,综合面试比例为1:3。
招聘人数与试讲实际参加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试讲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教师岗位综合面试,因此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面试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试讲成绩和参加综合面试人员于2014年6月14日晚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综合面试
1.时间和地点:综合面试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上午8:00,面试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应聘者于当日早上7:30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综合面试者,收取综合面试费80元。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内和绵阳教育体育网、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一)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报市教体局同意,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八、综合考核
市教体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教体局、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市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