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明光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7、笔试人员务必于2014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4 月26 日。
上午:8︰00—9︰30《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50%)与《专业知识》(占5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实施意见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明光市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明光市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