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313名)
2014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313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4日讯:按照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总体方案要求,结合铜仁市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铜仁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13名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黔人发〔2006〕4号、黔人社厅发〔2011〕11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引进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面试评审)、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考试(面试评审)、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数
市直事业单位共拟引进高层次人才313名。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263名;铜仁学院80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80名、铜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70名、市委党校1名、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34名、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其它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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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现场报名(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和用人单位人事处<科>室)。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考试(面试评审)对象。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面试评审)时间和地点
考试(面试评审)由各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考试(面试评审)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由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考试(面试评审)实行百分制。通过考试(面试评审)按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月28日至29日,“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期间,各用人单位将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进行现场招聘。
八、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核政审工作,单位的考核工作须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并将考核政审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在职考生考核政审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政审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
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