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妇女联合会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是市妇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对3~6岁幼儿的教育工作。为适应我市幼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该园师
淮安市新星幼儿园是市妇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对3~6岁幼儿的教育工作。为适应我市幼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该园师资结构,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6名,其中女教师4名、男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8~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南园区值班室(市北京北路142号)。咨询电话:0517—83642662、8392164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报名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在面试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审核:淮安市妇联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人数则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5、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包括现场答辩、绘画、弹唱、舞蹈技能展示等,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时间初定4月12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参加工作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0517—89080910
本简章由淮安市妇联负责解释。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6名,其中女教师4名、男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8~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新星幼儿园南园区值班室(市北京北路142号)。咨询电话:0517—83642662、8392164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报名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在面试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审核:淮安市妇联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人数则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5、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包括现场答辩、绘画、弹唱、舞蹈技能展示等,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时间初定4月12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参加工作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0517—89080910
本简章由淮安市妇联负责解释。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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