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红山区2014年招聘131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红山区人民法院(红山区三道街中段)
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受理报考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报名工作。
(3)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三道街东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受理报考除公、检、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师范类)职位的报名工作。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40KB),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蒙汉兼通等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具体情况请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一览红山人才网上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并贴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5、报考红山区委宣传部制片人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报名现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8、低保家庭报考人员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9、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在报名缴费时进行审核确认。
(三)笔试
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考生在各自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非师范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共一张卷,满分100分;幼儿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共一张卷,满分100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3、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须用蒙古文试卷,面试时须用汉语应试,考试科目同上。
4、笔试时间
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笔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公布
2014年8月4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一览红山人才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2014年8月5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一览红山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8月6日-8日到各自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交面试考务费50元(低保家庭报考人员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免收面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面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在缴费时进行审核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非师范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4、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说课内容采取现场抽课,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
5、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官组由现场抽签组成。
6、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律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确认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面试室全体工作人员在纪律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面试相关工作。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说课)成绩占6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