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县2014年招聘6名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霞浦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新任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复〔2014〕64号)等文件精神,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霞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新任教师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学工作,专业对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3日至1996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为2014年3月23日(应届生截止为2014年7月31日)。否则将取消资格,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招聘条件详见《2014年霞浦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新任教师计划表》所列招考岗位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报考者应在2014年3月17日8:00至3月23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霞浦县教育局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93-8831636,联系人:刘老师)。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由霞浦县教育局通知参加考核或面试。
(二)考核与面试
1、如果招考学科岗位只有1人报考,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如果招考学科岗位有2人及2人以上报考,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霞浦县公务员局、霞浦县教育局按照招聘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3、各职位面试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随机选取高一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地点备课,统一时间上课,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根据考生上课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4、霞浦县教育局成立各职位专业人员评委库,在招考的当天抽签产生7名评委上岗参加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5、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工作由霞浦县公务员局、霞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市委办[2003]3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各职位考生录用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霞浦县公务员局和霞浦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2014年霞浦县公开招聘士及以上学位新任教师计划表》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学历
类别 性别 年龄 面向
地区 笔试
科目 面试
形式 其他要求 备注 1 霞浦一中 高中语文教师 1 语文教育、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 不限 35岁 以下 全国 直接考核或专业技能 具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