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政和县选调34名中小幼教师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校:
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2014年秋季将从农村选调34名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范围、名额及学科
1、选调
城区中学选调24名,面向农村中学在职教师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小学在职教师选调。具体为:一中语文1名、英语2名(六级以上)、音乐1名;二中语文3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实小支教2年)、数学4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安排实小支教2年)、地理1名;三中语文4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南门小学支教2年)、数学3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南门小学支教2年)、政治1名、历史1名、体育1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理1名、音乐1名。
城区小学选调10名,面向农村小学在职教师和第一学历为中专学校毕业的农村中学在职教师选调,具体为:实小语文1名、美术1名、体育1名;南小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1名;星小音乐1名。
通过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仍不能满足开课需求的,采用交流的形式进一步解决,总数额不超过16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奉献拼搏、积极工作、表现良好。
2、中学教师选调要求:(1)工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2012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其他教师2009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2)学历: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大专或本科学历中应有一个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3)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4)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其它学科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小学教师选调要求:(1)工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2012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其他教师2009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2)学历: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应有一个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3)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4)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其它岗位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2013-2014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达30天及以上的;
2、2013-2014学年度擅自离(脱)岗7天以上的;
3、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治安管理条例的(需出具计生部门、综治部门证明)。
5、凡2013—2014学年已在城区交流学习的教师,若符合选调条件,可参加选调考试。
6、2014年春季从农村选调到城郊及平原区学校任教的小学英语、信息技术教师暂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条件报名申请选调的教师,统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参加2014年秋季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同试卷)。考试结束后,按照对应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调,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和岗位。
(一)报考岗位及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201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于2014年3月17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3日17:30(系统关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三)报考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报考人员应在3月23日17:30前上网报名和上网缴费。
四、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